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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扫黑除恶”的要求、冲突与调适——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视角

更新时间:2023-05-28

【摘要】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社会所有主体都应遵循国家统一法制。黑恶势力犯罪是一个兼具政治和法律否定性评价的概念,不应忽视其"建立违反国家统一法制的内部治理规则,进而形成一定区域内的非法控制"的本质。扫黑除恶本质上就是要恢复被黑恶势力犯罪破坏的法制秩序。我国扫黑除恶现状与一体建设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,体现为规范上存在法律依据冲突、实践中出现不当拔高或降低标准等问题。必须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并落实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四个环节,以保证扫黑除恶行动在法治化、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推进。

【关键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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